物聯網產業化項目
一、扶持領域和對象
支持物聯網信息感知、數據傳輸、智能處理及應用等各領域的產品,以及發展新型傳感器亟需的微納器件、微能源、新材料等的中試和規?;a。 其中,主要支持以下領域終端產品的產業化項目:
1.智能裝備:指具有感知、分析、推理、決策、控制功能的裝備。包括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制造裝備、自動化成套生產線、智能控制系統、精密和智能儀器儀表與試驗設備、機器人、無人機、3D打印設備等。
2.傳感器件:指包含感知、轉換、輸出完整功能的傳感器件。
3.穿戴式設備:指由可由人穿戴和控制,具有感知功能,能持續運行并和其他智能終端進行數據交互的信息技術產品。
4.無線通訊設備:以數據傳輸為主要功能,用于物聯網應用的NFC、ZigBee、藍牙、WiFi、4G等通訊設備。
5.RFID:RFID芯片、天線、讀寫裝置及相關設備。
6.北斗產品:北斗衛星導航芯片、模塊及終端等裝置。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須為企業法人;
2.除設立在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與市合作共建的物聯網產業園區內企業注冊3個月以上外,其余企業應注冊成立1年以上;
3.申報時項目實施完成。
三、申報材料
1.市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書。
2.市物聯網產業化項目申請報告(在市經信委政務網下載格式)。
3.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市信用基準評價報告》。
4.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5)上兩年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
(6)技術設備采購清單及發票;
(7)其他相關材料(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相關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獲獎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