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申報
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具體涵義:(一)突出成果轉化環節的研發創新,支持創新水平高、產業帶動性強、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二)突出產業前瞻部署和科技先導作用,支持處于產業高端環節、未來發展的重大戰略產品; (三)突出“一區一戰略產業”布局,支持技術領先、發展質態好、有望成為行業技術領跑者的創新型企業。
“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面上擇優類項目(C類)”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的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應是在江蘇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滿一年以上,原則上已實現市場銷售,無不良信用記錄。高校、科研院所可作為技術依托單位參與項目申報。
2、申報企業應具備良好的研究開發能力和產業化條件,有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上年R&D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須建有獨立的研發機構。申報項目負責人及團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3、一般要求企業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或現有固定資產不低于2000萬元,原則上不支持資產負債率大于70%的企業申報項目。各地申報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占比不低于80%。
4、申報企業須為近三年享受過研發費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減免等科技稅收優惠政策(含研發項目已備案)的企業。
申報項目的基本條件:
1、項目有一定技術成熟度,項目實施過程中有明確的研發任務和創新目標,符合國家和我省的產業技術政策,項目屬于《指南》支持領域和方向。
2、項目須擁有與其核心技術相關的授權發明專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水平處于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
3、項目須有明確的目標產品,且有較好的市場前景,項目完成后能夠形成產品批量生產銷售或重大應用示范。
不支持無實質性創新內容或屬于量產能力放大及技術改造的項目。
“江蘇省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流程
(一)根據企業情況整理文件并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二)初審入庫;
(三)評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