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項目類別:指導性項目,建設期不安排支持經費,建設期滿后根據建設情況擇優推薦申報市企業技術研究院或省企業實驗室。
“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
1、符合《江蘇省工程中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定位明確,發展思路清晰,任務和目標合理。
2、管理與團隊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建立了規范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擁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水平的人才隊伍及專職科研人員,技術帶頭人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
3、主要依托單位是行業龍頭,具有技術領先優勢的高成長型企業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屬領域擁有先進的研發試驗設施和專門的研發場地,能夠形成對突破制約產業轉型升級和重點產業發展的關鍵性技術研發提供有效支撐和保障。
4、具有承擔過省級以上科研計劃、標準制定等經歷,擁有一批授權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有待工程化開發、技術含量高和市場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術儲備,有較強的帶動性和輻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單位為主,鼓勵開展產學研實質性的聯合共建,聯合開展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服務模式創新,促進相關產業的創新和發展。
“江蘇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流程
(一)根據企業情況整理文件并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
(二)初審入庫;
(三)評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