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
申請人到國外申請注冊商標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逐個國家注冊,即分別向各國商標 主管機關申請注冊;一種是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即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馬德里聯盟”是指由“馬德里協定”和“馬德里議定書”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所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盟。截止2015年12月,共有98個締約國。馬德里國際注冊由國際局統一管理,位于瑞士日內瓦,屬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下轄機構之一。
辦理流程
(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
(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布局。
2、準備本土注冊申請
要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的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商標必須是已經在其原屬國(即本國)獲得注冊的商標或則已獲得受理通知的商標。
3、上報遞交申請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商標代理委托書。
(2)填寫并加蓋公章的中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3)填寫并加蓋公章或簽字的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4)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5)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兩張
申請所需要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文件與材料
(1)中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2)外文國際注冊申請書
(3)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4)如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5)商標圖樣。
常見問答
1、什么是國際注冊證?國際注冊證是否代表馬德里申請已注冊成功?
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對符合要求的馬德里申請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同時向申請人頒發《國際注冊證》并通知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 《國際注冊證》表示該馬德里申請已在國際注冊簿上登記,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締約方已注冊成功。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后,依據本國商標法律規定進行審查,核準注冊或駁回申請都會在駁回期限內向國際局發相應通知,由國際局登記后轉發相應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