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培育入庫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認定條件:
1入庫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為在江蘇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2008年至今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五)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實際年限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入庫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申請所需要的材料
需要提供的文件與材料
1、營業執照
2、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3、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
4、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5、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總體情況及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逐項說明相關佐證材料
6、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材料
7、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8、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9、近二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10、近二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